为鼓励科技创新,山西新修订出台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近日,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标志着2018年度山西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将按新办法实施。与之前相比,新办法主要从奖励导向、奖励条件、奖项设置、评审机制、奖金标准、诚信建设等多个方面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去除功利化导向

科学技术奖励是科技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在科技创新事业中起着“风向标”的作用。山西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是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实施的形势所需。

新办法改变了以往的推荐制,采取包括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在内的提名制,提名专家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

过去,三大奖一直采用混合评审的方式,未能评上一等奖的项目可以顺延参与二等奖的评审,引发了报奖投机等问题。此次改革实行“定标评审”,即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也就是说,一等奖、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直接淘汰,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三等奖。同时,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奖励有分量才能激励科研工作者。”山西省社科院科研处研究员王云说,“新的科技奖励制度去除了功利化导向,而提名制、定标评审等可以让专家更慎重、更负责,也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仔细审视自己的科研成果,理性参评,遏制‘跑指标’等浮躁的学术风气。”

新办法对科研诚信做出进一步要求,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

新增企业技术创新奖

“对于一个科技型企业来说,我们最关注的是新办法增加了‘企业技术创新奖’,这一奖项进一步确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体现了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和激励,同时也感受到了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少文说。

山西企业技术创新奖不分等级,授予研发投入力度大,自主研发能力强,在研发组织管理、高端人才培养与引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具有先进性,取得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重大突破,其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或者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创造了显著且可量化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企业。候选企业还需满足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度未出现严重亏损,且未出现偷税漏税以及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以我院为例,今年又建设了2个院士工作站、1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年研发投入超过1个亿。”刘少文认为,这一奖项的设立,将极大地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热情和动力,助推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

在奖金标准方面,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项奖金由8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一、二、三等奖每项奖金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奖每项奖金为60万元。

奖励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

在新的奖励办法中,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增加了颠覆性技术创新内容,授予在科技创新中做出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的个人和组织。

什么是“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新办法指出,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是指基于坚实的科学原理,另辟蹊径,对已有传统或者主流技术产生整体或者根本性替代效果的全新技术或者现有技术的跨学科、跨领域的集成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奖是对企业创新的认可、激励和鞭策,而增加颠覆性技术创新内容是这次改革的一次有益探索和重大创新。”太钢先进不锈钢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徐芳泓说,“这具有鲜明的创新导向,鼓励科技人员以发散性思维,另辟蹊径,大胆研发创造出能够对传统技术或者主流技术产生整体性、根本性替代效果的全新技术,能够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氛围。”

本报记者 王海滨 通讯员 王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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